Shan's Garden

假行僧 (Fake Monk)

波德里亚曾经说过:旅行的乐趣,就是沉浸在他人故乡,然后又完好无缺地走出来,心中充满快乐,任凭他人承受自己的命运。

2016年7月2日,我放下没写完的报告,和榕姐一同踏上了飞往大不列颠的航班,开启了人生第一段自驾游。

一部车,两个人,三件行李,2000英里,十六天。

从来都是自由行的两个人对于旅行中诸多事项倒也算是轻车熟路。我们在从纽卡斯尔去往爱丁堡的山顶停车对着四下无人的森林大喊听着回音穿过繁茂的枝叶漾散,在因佛尼斯的岸边眺望阴雨连绵的北海再去天空岛的悬崖边感受似乎伸开手就能触到的大西洋的日光;在湖区撒欢儿地追逐漫山遍野的羔羊,再坐地铁游遍伦敦的大街小巷。我站在人群里,不能免俗地举着手机仰着头,看傍晚十点的皮卡迪利广场逐渐被夜幕笼罩,随即璀璨的灯光从唐人街和莱斯特花园的商铺中绽放出来,映着地面上无数镜头和眼睛。

来英国之前,对这个地方有许许多多美丽的幻想,这种幻想在看过梅尔·吉布森《勇敢的心》之后达到顶峰,然后在走过一遭后逐一破灭,只留下少数事实:这是一群单纯的人,一心一意生活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这群人被保护,被关照,被祝福,也被爱。这群人不需要生活得太用力,不需要太在乎吃亏和占便宜,不需要想得太多、太深入,以至于不小心挖到鲜血淋漓的现实。这群人真诚,快乐,简单,有时候太无聊要找点事情做,一个人可以骂很多次,一件事可以笑很久。

我自己是喜欢这里的,喜欢当与陌生人在无意之中对视时他朝你露出的优雅微笑;喜欢老旧地铁里的行色匆匆,似乎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把制服包裹着的思绪扰乱;喜欢当你打开google东张西望的时候,总会有人敏锐地捕捉到你眼里的那一丝迷茫,然后很绅士地走过来问候,“Are you alright?”

可是,在某一个夜晚,诺森伯兰大街,我看到了一群从一家奢华酒店里款款走出的盛装出席酒会的男女,而在他们的脚下、路边公交站,横倒着一个手握酒瓶的黑人,一动不动不知生死,酒店的门童蹲在一边正伸出手试探他的鼻息。黑夜之中那个画面却鲜明得有些刺目,一时间令我眯起了双眼。那一刻我又是深感畏惧的。

不是没做过比较,从“他们眼中”的中国来到“我们眼中”的日不落,比较之心几乎无时无刻不存在。可是比较有什么意义呢?

我一直笃信,要走出中国才能真正了解中国。然后我穿云过海四处探索,这一次跨越了亚欧大陆,想了解我生活的那片土地。最后我发现,没有哪一次了解是如书中所写那么简单轻易的。不是看见罄竹难书的罪恶就叫了解,不是听见理性客观的声音就叫了解,自家人写的文章歌功颂德,别家人写的文章难道就没有刻意抹黑?在苏格兰国家美术馆看到一组关于一战的油画,我惊讶地发现,在那个展馆里,每一幅画所描画的每一个场面、所传达的每一份心痛竟都与曾在国内的字报和课本上所展示的悲惨一样相似。

我开始明白,想了解一个地方,只能在这个地方深深地扎根和吸取养分,要与在这个地方成长起来的普通人深交,要带着无可怀疑的归属感吃这里的食物,走这里的路,呼吸这里的空气,然后才能对这一小片土地形成一个模糊的、无可言说的、初步的概念。

那概念是真实的吗?当然不是。吃下第一口菜的时候,这个地方的阳光雨露开始进入你的身体,它对你而言不再是一个客观的空间,而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认识第一个人的时候,这个地方的历史、文化甚至地理条件潜移默化的影响和趋向通过一个人的性格和语言感染到你,你作为一个凡人,在沟通中给出一些,也接受一些;而如果你住在一个固定地点,靠双腿和双眼记住了一个小区域的路线,记得转角有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记得门前人行道总会在你快到街对面的时候变成红灯,你的记忆难道不是刻录了这个地方,短时间内难以变更或删除吗?

我们没有一双永恒客观的眼睛,从睁开的第一刻起就开始蒙尘,当然也没有永恒客观的耳朵和嘴巴,人之常情,实在不必苛求和难堪。更何况,在深深扎根的时间里,所有感情和经历都会成为评判的因素。

大一和朋友吵架,我历数大陆高校及职场种种让人不齿的现象,我问他,这么多事实摆在眼前,我凭什么要在这个地方继续生活下去?他想都不想就质问回来:这么多事实摆在眼前,你凭什么不去改变,而要逃走?我反击:如果没看过别的地方,有什么资本做出改变?且不论这让人窒息的理想主义,我是从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起,才意识到自己潜意识里的那个念头。

我是在渴望,渴望我在心底和文章里爱着的这片土地,能让我自由自在地活着,能让我在提起它的时候,不仅自己光明正大,也感染到一两个他人。说到底,是自己无知反叛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于是寄情于另一片看起来好像还不错的土地,寄情于另一群看起来好像蛮幸福的人,怀抱着一个短时间没办法实现的目标,朝向一个或许永远无法抵达的梦想,顺便,捱过漫长的青春岁月。

在大不列颠不过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我却已然习惯了在窄小的公路上左侧通行,习惯了没有红绿灯却满是环岛的城市道路,习惯了七月二十度气温里湿润的空气。而现在,我在北京的夏天,呼吸着满面的闷热干涩,出门不用带伞,上街不用开车,却忽然怀念起那日从水上波顿回往伦敦的一个夜晚。

那天上午在巴斯,中午去薰衣草拍照,晚上我一边听着《假行僧》一边迎着夕阳驶向伦敦,回到我们最初出发的城市,榕姐歪坐在副驾昏昏欲睡。车道周围是干净的草地,再远是密林,偶尔有着急赶路的机动车在身边疾驰而过,发动机的咆哮声声入耳。

开到下半段路程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我看着远处连成一片的街灯,蜿蜿蜒蜒地向前蔓延,显得身处之处的郊外格外黑暗;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即将回到的不过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它可能是伦敦,可能是北京,可能是纽约最热闹的曼哈顿,可能是这浩大世界上的任何地方。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他们居然能从那么相似的城市规划里认出家乡和别处的不同,或许是某个广告牌憋了几盏小灯的光线,又或许是某个偶尔驻守街角的弹吉他卖唱小哥。可走远一点这些就都看不出来了,那片灯光到底是谁的城市,是谁的故乡,是谁的安慰,只有生活在灯光里的人们冷暖自知。

我们这些尴尬的人啊,活在看得见嬗变却不能逃离的地方,如同守着一座即将喷发又无限延迟的活火山,过得刺激而平凡。北大西洋的西风和暖流年年滋润着这一小片岛屿上的中古文明,太平洋的风却被高高的山脉阻断在我们呼吸不到的地方,有些手段难以去复制,有些幸福难以被模仿。可是就算在干旱的内陆地区,也会偶尔下一场小雨吧?风吹过就吹过了,雨水掉在泥土里才是货真价实的馈赠,每个地方都守着这些属于自己的恩赐,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崔健的这首《假行僧》自2013年起便陪我度过了无数个少女心泛滥情感无处寄托的日日夜夜。

可是愤怒和不满总会过去,改变终究会在众说纷纭里慢慢到来;漫长难捱的青春总会过去,有野心的少年可能会越跑越远。那些地球最广袤的大陆两端全然不同的人,回望起来,也许不过是同一群人,生活在降水时节不同的两片土地上。